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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经济开发区 丰县经济开发区
园区介绍
园区鸟瞰 园区近照 园区布局图
园区信息
丰县经济开发区

区域:江苏 徐州

级别:省级

地址:江苏,徐州,丰县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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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7610 服务级别: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5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是丰县倾力打造的全县未来工业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和商务休闲居住的黄金区域。起步区面积11.7平方公里,近期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远期控制区面积60平方公里。目前形成了开发区和锡丰工业园、盐化工产业园、机械铸造园、商贸物流园、电动车产业园、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一区八园”的发展格局。

      近年来,开发区突出平台打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不断做大载体、做美环境、做优产业、做强实力,已成为丰县改革的先行区、政策的试验区、产业的集聚区、经济的增长区。2011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含起步区,下同)101.63亿元、业务总收入440亿元、财政收入10.1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8.46亿元,经济总量快速扩大,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全省开发区的位次明显前移,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根据《江苏省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苏商开发〔2011〕74号),丰县开发区在全省124家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中综合排名70位,比2010年前进11位;在全省99家省级开发区排名中位列45位,比2010年前进12位。在苏北41家开发区中排名14位,比2010年前进4位。在徐州8家开发区中排名第4位,比2010年前进1位。

      我们按照“规划为纲,基础先行,新兴产业引领,生态环保立区”的发展理念,开发优势资源,聚集优势产业, 经过6年多的开发建设已初具规模,建成投产规模企业180余家。已初步形成了四大产业集群:以速利达、百事利、绿源、小刀电动车为龙头的电动三轮车产业集群,主要发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观光旅游车、新能源汽车。以益多集团、建韬化工、奔腾橡胶为龙头的煤盐化工产业集群,主要发展卤盐、烧碱、纯碱和精细化工产业链。以冠华铸造、德尔重工,胜海铸造为龙头的机械铸造产业集群,主要大力发展工程机械铸造配件、建材、矿山、机床铸造配件、风力发电铸件。以林家铺子、安德利果汁、君乐宝乳业、佳禾鸭业为龙头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发展以壮大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方向,重点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培植龙头产业化集群。同时,随着丰县新城区的建设,栖凤五星级酒店、文博园签约入驻,新区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吸附力迅速提升,被授予“江苏省投资环境最佳开发区”荣誉称号。

      经济发展全面提速。2011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63亿元、业务总收入440亿元、财政收入10.1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8.4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3.3:62.5:34.2,形成“二三一”产业结构模式,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越来越大,已成为助推丰县崛起的主引擎。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坚持把招商引资、招大引强放在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通过领导招商、专业招商、产业招商、以商引商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招商成果日益显现,项目投资规模逐年提升,形成了煤盐化工、电动三轮车、食品加工、木业加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累计引进各类项目158个,项目总投资120余亿元。其中内资项目123个,外资项目35个。超10亿元重大项目2个,超5亿元重大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23个。

      项目建设强势推进。坚持项目立区、产业兴区,开展项目建设大会战,实施“工业立镇”战略,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全力推动项目建设速度,工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累计新增列统工业企业55家,在建项目和建成企业220个。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30亿元,民营经济快速增长,全镇注册个私企业4250家、个体工商户2.4万余户,丰成盐化、建滔焦化、福丰纺织、吉林森工、速利达、百事利等一大批民营企业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土地信息
区位交通
水路运输:丰县位居微山湖西部,境内主航道复新河为六级航道,与湖西京杭运河相通,相距40公里。

航空运输:距徐州观音机场仅100公里,行车时间仅需1个小时。
优惠政策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
独家且第一时间为我区提供投资企业(客商)招商信息的中介组织或自然人。我区专业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奖励条件
      1、介绍或提供投资企业(客商)到我区新建工业、三产服务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2、向开发区独家提供,且在开发区招商局第一时间备案的无争议的项目。
      3、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分阶段奖励。

      第四条 奖励标准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首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到位,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成后,奖励信息人(单位)5000元,项目开工建设后奖励5000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再奖励10000元。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由开发区招商局对备案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奖励对象后,在中国丰县网或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一周。
      2、无异议的,由开发区招商局报请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审定,由开发区财政拨付奖金。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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