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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区 连云港高新区
园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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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信息
连云港高新区

区域:江苏 连云港

级别:国家级

地址:江苏,连云港,新浦区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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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3450 服务级别: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7年8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制定了高新区工作方案,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并成立高新区创业中心,1999年4月,高新区创业中心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002年成立高新区管理局,具体负责高新区的开发与日常管理。高新区前身为宋跳工业区,其范围东至新墟公路,南至高渠道,北至宋跳河,西至陇海铁路,目前已开发5.74平方公里。

      2002年,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年初确定的“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两个中心环节,瞄准全年工作目标,努力拼搏,扎实进取,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2002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69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20.32%;出口创汇5150万美元,同比增长8%。

      2002年,高新区共引进项目27家,项目总投资2.6亿元,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有总投资4700万元的华威电子、总投资2000万元的新保安科技公司、总投资1420万元的振兴石化设备公司和总投资1260万元的华侨实业公司等,完成项目总数超出年度计划35%;实际利用外资781万美元,超出年度计划95%;合同利用外资5400万美元,超出年度计划170%;内联资金2740万元,超出年度计划37%。
土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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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纳税十强企业新增贡献地方财力的20%-40%,用于奖励企业科技进步。对实现入库税收首次超过一定额度和每增加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财政奖励等。

      市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和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设立创投基金支持高成长小微企业发展。降低房地产、土地抵押评估和登记收费标准等。

      工业项目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挂牌出让。具体价格由各载体根据产业分类、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

      每年安排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来连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3-6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每月1000-80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安排100套人才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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