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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经济开发区 泗阳经济开发区
园区介绍
园区鸟瞰 园区近照 园区布局图
园区信息
泗阳经济开发区

区域:江苏 宿迁

级别:省级

地址:江苏,宿迁,泗阳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81163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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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5382 服务级别: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主体区启动建设于2004年6月,2006年5月11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定位为泗阳县城市副中心、泗阳东部新城、21世纪新城区和泗阳经济特区。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主体区启动建设于2004年6月,2006年5月11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规划定位为泗阳县城市副中心、21世纪新城区和泗阳经济特区,形成绿色纺织、绿色板材、绿色装备、绿色照明、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六大绿色新兴产业,产业定位为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电光源三大主导产业和电子科技、新能源、机械制造、纸业包装四大新兴产业。

      经过7的建设和发展,已建成区22平方公里,区内配套设施全面完善,真正达到“七通一平”。国际商务中心、生物质发电厂、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国际商业城、蓝领公寓、开发区小学、开发区医院、中心商务区、京杭运河泗阳港、京杭运河泗阳四号桥以及政府廉租房等配套设施的全面运营,进一步提升了开发区的承载功能和发展品位。

      全力实施“大招商”、“招大商”战略,着力打造投资洼地,全面推行区事区办,创优“四零”服务品牌,强力引领全县工业突破,千仞岗服饰、申禾实业、阿齐兰纺织、中达电子、万旭电子、达芙妮等一批知名大企业、大集团纷至沓来,截止2012年12月,共有569家企业落户,协议总投资约460亿元,从业人员8万余人。泗阳经济开发区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大功率节能灯特色产业园”,在2009年还先后获得“浙商投资(中国)最佳城市”和“中国最佳投资县城”殊荣。

      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2013年泗阳经济开发区有10项达到目标值(18项创建指标),在全省12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名列55位,综合排名上升11位,连续三年跻身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第一方阵。
土地信息
区位交通
机场:距苏北国际机场约40分钟车程

铁路:距宿淮铁路仅5分钟车程
优惠政策
      第一条 实行土地有偿优惠使用制度 
  凡进入经济开发区单独供地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超1亿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额180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1.0以上。土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价,实行公开挂牌竞价出让。对高于上述指标值的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项目带政策”、“一事一议”的方法个案落实优惠政策。 

  第二条 实行税收奖励办法 
  1.对经考核认定的新光源、新能源、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气、绿色包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工业企业及年亩均纳税达4万元(含4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受税收10年优惠期,所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1—5年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6—10年地方留成部分减半奖励。 
  2.年亩均纳税达2(含2万元)—4万元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受10年税收优惠期,所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1—5年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按80%奖励给企业,6—10年地方留成部分按40%奖励。 
  3.年亩均纳税达1(含1万元)—2万元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受10年税收优惠期,所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1—5年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按60%奖励给企业,6—10年地方留成部分按30%奖励。 
  4.所征土地使用税享受3年先征后奖政策,第1年奖励70%,第2年奖励50%,第3年奖励30%。 

  第三条 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县政府每年设立1亿元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滚动用于扶持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气、绿色包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技术含量高的企业,由经济开发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并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财政可先期注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厂房建设,待企业投产1年后2-3年内按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计算本息进行分期偿还。 

  第四条 本意见由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木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科技园及乡镇工业集中区可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2011年5月1日前与经济开发区签约的进区企业仍执行原有优惠政策,于2011年5月1日之后签约进入开发区的企业执行本补充意见;受国家政策明令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兑现的政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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