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土地投资行为土地增值税拿地成本的确认
我要发布 我要推广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自建厂房厂房出租厂房租赁工业厂房工业厂房购买厂房结构厂房结构厂房出租厂房厂房出售厂房出售厂房设计出租厂房厂房验收厂房转让洁净厂房厂房造价厂房招租独院厂房丙类厂房厂房租金厂房拆迁二手厂房净化厂房园区厂房简易厂房厂房规范办公厂房厂房结构求租厂房
相关推荐
土地投资行为土地增值税拿地成本的确认
发布日期: 2017-07-28     查看:379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 )文件第四、第五条划定: 


四、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合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上述划定,延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题目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精神,在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任何一方是房产企业性质的,均不合用土地增值税暂不征收的优惠政策。


抛出题目:假如在投资确当期,被投资方不是房地产企业,在投资满12个月之后变更为房地产企业,原土地投资行为是否计征土地增值税?


某房地产公司土地本钱确认依据主要是: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协议是实际存在的,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索取呢?在此,我们必需明确两个题目:一是土地投资行为是否计征征税;二是征收增值税之后是否开具发票。我们先探讨第一个题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附件一)第十一条划定:“ 有偿,是指取得货泉、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有偿,可以做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1、“有偿”是确立是否缴纳增值税的前提之一,其直接影响应税行为是否成立的判断;


2、“有偿”不合用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划定;


3、“有偿”并不代表等价,即不要求完全经济意义上的等价。但假如价格显著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公道贸易目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第四十四条划定确定销售额。


4、“有偿”分两种形式,货泉形式、非货泉形式。


因此营改增后,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介入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划定不再延续执行,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假如转让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不动产,选择5%的简易征收,假如不动产是5月1日以后取得的对外投资所分配的,视同销售是按11%缴税。因此,对不动产对外投资分为不动产是5月1日之前仍是5月1日之后转让两种情形。


我们明确了土地投资行为营改增之后计征增值税的划定之后,如何开具发票呢?


从现行的《发票治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来看,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流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可见,开具发票应当同时知足以下前提:


①、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流动”;


②、“对外”发生经营业务;


③、具有收付款行为。


显然,仅仅依据《发票治理办法》,土地投资行为不符合开具发票的前提。个人观点,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以后,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理由如下: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纳税人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有两层含义:一是该应税行为要缴纳增值税,二是缴纳增值税之后相应产生了开具发票的权利。二者互相认证,互为“表里”。


纳税人不需要的除外(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视同销售,一般不需要就“视同利息”部门开具发票,否则会计无法支付对价,无法做账)。


2、增值税原理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题目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划定,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予给他人,假如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该文件的立法精神就是:缴纳增值税之后相应产生了开具发票的权利,形成权利和义务的同一。





转载请注明来源:厂房网">上海厂房出租




来源:huangmd 发布人:huangmd 标签: 上海厂房 江苏厂房 浙江厂房

温馨提示: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