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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规程规范
发布日期: 2018-11-30     查看:3292

水文地质规程规范_土地整理

         

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是水文地质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工作。它既要为制定国民经济建设规划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又是各项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先行步骤和基础。

解放前,我国水文地质普查是一纸空白。建国以来,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加强,现已完成普查的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富饶美丽的祖国大地,有三分之二的地区,水文地质情况还不清楚。所以水文地质普查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周总理曾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对加强水文地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这是对我们水文地质工作的极大鼓舞与鞭策。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水文地质普查力量得到了迅速发展。为了尽快改变水文地质工作落后十建设发展需要的局面,决心在一九八○年以前,除西藏地区、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原始森林地区和部分沙漠地区暂不进行工作外,其余地区都要完成水文地质普查任务。

在大规模开展水文地质普查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制订一份新的全国统一的《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同时,我国疆域辽阔,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很大,需要根据平原地区、丘陵山区、干旱地区、黄土地区、岩溶地区、海滨地区、冻土地区等不同的水文地质特征,分别编制适合地区特点的《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程》。由于各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广泛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经验,很快编出了上述《规范》、《规程》的初稿。在编写初稿过程中,曾多次召开地区性的座谈会,反复讨论,反复修改。一九七四年九月,在河南新乡召开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会议,对《规范》、《规程》初稿进行了全面讨论会后又作了多次补充、修改。现将《规范》、《规程》分册出版,  自即日起在各省、市、自治区地质用范围内和地质部各直属队试行。

《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虽经多次修改,但仍不够完善,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我国各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很不相同,规范中所作的规定,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对特殊情况必须区别对待,不能生搬硬套。为了使本规范更加切合实际希望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以毛主席的哲学思想为指针,通过生产实践,继续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加以补充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


一、总    

1、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是水文地质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工作,水文地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

1)为发展农业、畜牧业,大规模开垦荒地,围海造田,改良土壤,治理沙漠和解决山区人畜用水的远景规划,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2)为工业布局,城市建设,矿山建设,海港建设,水利建设和铁路、公路新线选线等经济建设的远景规划,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3)为国防建设和三线建设,特别是为国防尖端工业提供所需的区域水文地质资料;

4)为水文地质科学研究提供区域基础资料,并为各种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提供设计依据。

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目的虽然是综合性的但在不同地区应各有侧重。

2、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查明全国各省、市、白治区的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各类含水层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地下水的水质、水量及其补给条件与运动规律,概略了解区域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各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前景作出评价。

3、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必须密切结合国家经济建设利国防建设的需要,分别轻重缓急按照“农、轻、重”的次序,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全面规划,统—部署。对主要的农业区、工业建设比较集中的地区、严重缺水地区、边防地区、主要牧区、国营农场分布地区以及交通干线附近,应优先予以安排。

4、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实行专业队伍“以探为主,探采结合”,群众队伍“以采为主,采探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同时还要与水利部门以及有关的地质勘探队伍、地质院校与科研部门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原则上要在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对未进行过区域地质调查的地区必须先做必要的地质工作,或与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互相配合,联合进行。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一般按国际图幅进行,也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需要,按照行政区划或自然单元进行,但事先应作统一安排,合理解决接图问题。对于跨省的图幅,要与相邻省、自治区地质局队研究协商,确定接图或分工的办法。

6、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以120万为基本比例尺。对近期内发展国民经济不很迫切的沙漠或山岳地区等,可采用150万的比例尺。对国防三线重点建设地区、大规模发展井灌地区、严重缺水地区和工矿企业比较集中的急需开发利用地下水源的地区,也可采用110万的比例尺。每个图幅必须统一使用一种比例尺,但是图幅内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要求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在精度要求上有所差别。本规范主要适用于120万比例尺。150万及110万两种比例尺可参照使用。

7、进行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具体方法与要求,必须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与地区研究程度的深浅,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例如平原地区、丘陵山区、岩溶地区、滨海地区、戈壁沙漠地区、黄土地区、草原牧区以及冻土地区等,水文地质条件各不相同,都应根据相应的规程,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对于某些研究程度较高,现有资料较多的地区也可采取以编图工作为主,适当补充必要的测绘工作与勘探工作,达到规定的精度要求。

8、在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要同时进行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并注意进行地热资源、环境污染、地方病与水土关系以及其它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对丘陵山区,除了做好缺水山区的找水工作外,凡地表水比较发育的地区必须根据地表水、地下水综合利用的原则,在适于修建水库的地区适当进行一些水文地质工程地员工作。对于在野外工作中发现的矿点,应根据综合找矿的原则,进行初步的概略调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水文地质普查工作,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目的与手段、质量与数量等的关系。防止单纯追求工作进度和钻探进尺,而忽视工作质量的偏向。要切实抓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的野外测绘、勘探、试验工作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重视基础性工作,加强综合研究,及时做好各项原始资料的编录和综合。要重视抓地质成果,野外工作结束后;要给予充分的时间编制报告与图件。

10、水文地质普查工作的最后成果水文地质图应达到出版要求,以便有计划的付印出版。建国以来已经完成普查工作而尚未出版的图幅应根据需要,进一步对图件进行补充修改,有计划地按国际图幅、行政区划或自然单元,分期分批予以出版。已出版的图件,如有必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后重新出版。

11、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应大力开展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工作效率。队伍装备应力求轻便化、自动化和仪器化;在壁、沙漠、黄土高原等特殊地区配备直升飞机等近代化运输工具及通讯设备。逐步开展航测、航空物探及遥感技术,以加快工作速度。

    12、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  编制设计任务书进行组织工作与准备工作;

    2  野外工作(包括地面测绘、勘探和试验工作);

    3  资料的综合整理,编制和提交报告,以及图件的出版工作。

二、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批

    13、水文地质普查设计书是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书,结合工作地区的具体情况所制定的“作战方案”。对于需要一年以上始能完成的普查任务,应编制总体设计,逐年按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设计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  改设计,如有重大变化,应提出补充设计,报上级单位批准。

    14、设计书的编制,必须首先做好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作地区的工作条件,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地方生产部门的具体要求,使普查工作能紧密联系实际。同时要注意了解农业经济、水利化现状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充分搜集自然地理、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各地质队和水利、交通、燃化、冶金、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勘探成果,厂矿生产井资料,以及群众打井资料与矿区排水资料等,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

    15、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主要由水文地质测绘、勘探工作和各种试验工作组成,这些工作应由普查分队(或中队)统一进行。普查分队可单独接受一个图幅或若干图幅的普查任务。每个分队(或中队)的规模根据具体任务大小而定,一般包括2—4个普查组,配合2—4个钻探机台和1—2个物探组。分队(或中队)的技术负责以及各普查组组长,在任务确定后,不得任意调动,直至全部工作结束为止。

    16、水文地质测绘是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的基础工作。普查组是具体承担测绘工作的基层组织。普查组一般由水文地质人员6—8人组成(包括一名水质分析员),但可根据任务情况和组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进行调整。此外可根据需要配备管理员、炊事员或临时工。普查组设正副组长各—人,每个普查组可分为两个作业小组单独进行工作。承担同一图幅或同一地区工作的各个普查组,必须统一工作方法,统一步调,在分队(或中队)统一部署下,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普查组还要与各机台及物探组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17、编制设计要充分发动群众讨论,明确任务,统一思想。设计书内容要求简明、准确、具体、重点突出,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密切联系生产实际。遵照“勤俭办地质”的精神,合理使用勘探手段,尽可能以较少的工作量达到较大的工作效果。设计工作量要留有余地,对需要与可能、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要进行全面研究,综合分析,从实际出发把高度的革命精神和严格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设计书编制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以便制定保证质量与保证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

    18、对于研究程度较低,实际材料较少的地区地面测绘与勘探工作的设计可分两个阶级编制。即完成一定的地面工作后,再编制勘探设计。每个钻孔在施工前必须编制钻孔设计图。物探工作可编制单项设计。专门性的试验工作,均须编制单项设计。

    19、每个图幅的测绘工作量和勘探工作量,应根据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加以确定:

    1)工作地区的研究程度;

    2)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前景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3)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近期工农业建设的需要。

    各类地区的主要生产技术定额,在一般情况下,可参考附表。

    20、在工作量布置上,不论是地面测绘或勘探工作,即要在面上控制各个不同的水文地质体,对具有开发远景的含水层,国民经济长远规划中准备建设的工业基地、农垦地区、铁路或公路新线、水库或其它水利设施,以及工农业比较集中的山间盆地(如西南的坝子)或山间河谷平原,都应适当增加工作量。同时还要密切配合当前生产需要,根据探勘结合的原则,在许可条件下,有重点的在普查工作中协助解决局部小片地区的农田供水,城镇小型供水,严重缺水山区的人畜用水,树立农业样板井,提供小型水利工程的地质资料等等。

    21、根据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在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对于具有重要开发意义的含水层或地下水富集带,应选择典型地段,适当增加工作量,进行比较详细的调查研究。在普查地区内对于面积不大,但工农业建设比较集中,而又急于解决水源的地区,如黄土高原中的一些“川地”,西南山区中的一些“坝子”,应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典型地点,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工作量(包括钻探工作量),进行重点的调查研究,以点带面,更好的掌握全区的规律性。如果在普查地区内同时安排有详查任务,最好能够统一部署,密切结合。

    22、编制设计时要根据普查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交通条件,合理选择勘探设备和运输工具。例如钻机类型的选择,各类口径的管材与钻头等零配件的配套,以及抽水设备(包括压风机与各种类型的水泵)的配套等,均需进行全面考虑。

    水文地质普查组的主要仪器和装备可参考以下规定:

    1)野外水文地质普查人员的一般配备:地质锤、罗盘、放大镜、水壶、背包、背袋、饭盒以及规定的个人劳保用品。

    2)下列个人用品根据具体需要和当地地质系统装备标准配备:保温饭盒、蚊帐、防蚊面罩、雨布、防风镜、太阳镜、鸭绒被b皮褥子、其它。

    3)普查组的主要仪器与装备(按组计):交通工具(汽车、自行车或其它交通工具)、照相机(l2架)、望远镜(1—2架)、半导体收音机(1架)、流速仪(1台)、三用电表导仪(1台)、水质分析箱(1个)、气压计(2个)、万能电表或计(2台)、水温计(4支)静电仪(根据需要配备)、手水准(2台)、瞬时孔口流量计或缩径管(2个)、三角堰板(4个)、简易绘图桌(2个)、绘图板(4块)、资料箱(1—2个)、图筒(2个)、皮尺(2盘)、小钢卷尺(4盘)、军用铲、测绳、尼龙绳、水样瓶、医药箱、文具用品及野外记录表格、其它。

    4)根据需要配备:行军床、行军灶、橡皮船、帐篷、高压锅、其它。

    23、设计书可参考下列内容编制:

    1)绪言:目的任务、研究程度、国民经济现况与发展远景:

    2)水文地质概况与主要问题:

    3)作方案;技术要求、工作部署与工作量、组织编制、主要设备与施工措施.

    4)预期成果。

    附件:(1)研究程度图;

        2)工作部署图(以地质图或水文地质略图为基础);

        3)典型钻孔结构设计图;

        4)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5)设备仪器一览表。

24、设计书应在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三结合的方式,由队长及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的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编写。设计编写后,首先由大队组织三结合的班子审查通过,然后报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审查批准,并报地质矿产部备案。地质矿产部直属队伍编制的设计,其审查批准方法另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国家指定的重点地区,其设计书由地质矿产部会同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共同进行审批。

三、水文地质测绘

25、水文地质测绘应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出发前必须详细分析研究前人的工作成果(包括有关的地质资料与水文地质资料),并充分了解地方工农业发展规划与近期建设需要。在出发前要准备好野外填图用的地形底图,一般野外采取高一级的比例尺,例如120万的水文地质测绘,可采用110万的地形底图。凡有航空照片的地区,要充分利用航照进行判读。几个相接的图幅同时开展工作时,必须事先进行充分协商,以免接图发生困难。

26、水文地质测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野外调查与搜集有关资料,初步查明:

1)各类含水层的分布规律与埋藏条件,包括含水层的产状、层次、岩性、厚度、分布范围、埋藏深度、水位、涌水量与水的化学成份,以及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

2)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径流条件和排泄条件,以及地下动态的一般规律。

3)泉的类型及其分布,包括矿泉的调查,初步确定其实际价值与开发前景。

4)区域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工业及农业用水),对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前景作出初步评价。对矿床充水条件与灌区疏干条件也要进行一般了解。

5)区域工程地质条件。

27、野外测绘工作一定要根据地质、地貌条件,合理选择观测路线与布置观测点,在密度上要基本符合定额规定要求。凡有代表性的观测点(地质点或水点),均应测制实际剖面或绘制素描图。相邻的观测点应分析研究其相互关系,并经常把有关的观测点连成一个完整的剖面。根据野外观察,要注意分析各种地质、地貌现象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关系,以便在此基础上就地正确地填绘各种水文地质界线。凡宽度大于四百米或面积在两平方公里以上的地质或水文地质体,均应正确的在图上面出;具有重要意义的地质或水文地质体,虽小于上述规定,也应采取夸大的方式,在图上予以表示。

28、野外测绘过程中要注意进行地下水天然露头与人工露头的调查。对于天然露头应详细描述泉的出露位置,研究附近的地形、地层、构造条件;确定泉的成因和类型,测定泉的水温与流量,了解其水质并采取水样,调查访问泉的动态变化情况与利用情况。对于具有重要开发意义的大流量的岩溶泉、溢出带的泉群以及其它类型的主要泉源,应进行比较详细的调查研究,测制一些局部地区的较大比例尺的图件。人工露头主要指钻孔、生产井(机井)和一般民井(包括用水泵抽水的大井),并包括坎儿井和矿区排水坑道等。要注意搜集和调查其所揭露的地质剖面,确定含水层的位置、岩性、厚度、水位、水质和涌水量,记录井的口径、井管结构和抽水设备等,并向使用部门调查了解开采后水质、水量的动态变化,以及井群互相干扰的情况或井、泉发生干扰的情况。

29、在测绘工作中要深入群众,做好调查访问工作,虚心向贫下中农学习,  搜集和总结群众找水,治山的经验和资料。为了贯彻执行专业队伍“以探为主、探采结合”和群众队伍“以采为主、采探结合”的方针,专业队伍要与群众打井队伍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学习群众找水打井的经验;协助地方培训群众水文地质技术员,指导群众学会整理和编录打井资料的技术;并在认真总结群众经验的基础上,指导群众合理布井与合理打井,有计划地搜集和利用群众打井资料

30、对各类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的地区如平原地区、黄土地区、戈壁沙漠地区、丘陵山区、岩溶地区、滨海地区、冻土地区等等,必须抓住每个地区的特点,分析其存在的主要矛盾,分别根据有关规程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测绘工作。

31、为了查明含水层的埋藏条件与分布规律,在平原地区要特别加强地貌、第四纪地质与新构造运动的调查研究,要注意查明各类第四纪堆积物的成份、结构、厚度及岩性变化,并在此基础上鉴定堆积物的成因类型与地质时代。一般情况下第四系要划分至“统”。要注意搜集各类化石与古文化层中残留的石器及其它文物。要注意冰川或冰水沉积的调查研究,并作为划分第四纪地层时代的主要依据之一。河谷平原要特别注意对河流阶地的阶地堆积与阶地结构进行调查研究。山前冲洪积平原要特别注意对山前冲洪积扇(包括埋藏的冲积扇)的结构及其分布范围进行调查研究。冲积平原要特别注意古河道带(包括埋藏的古河道带)的调查研究。沼泽地区要注意研究沼泽的形成条件与成因类型。滨海平原要注意海岸变迁与海陆相沉积演变情况的调查研究。对第四纪火山分布地区,要注意火山地貌(特别是火山口与熔岩台地)以及各类火山岩的分布情况与喷发时期的调查研究。

32、干旱地区要根据水平分带的规律,抓住每个“带”的主要矛盾。山区补给带重点调查山区对平原地区的补给途径,特别是长年积雪区的分布范围,融雪对地表水、地下水的补给,以及山区地下径流对平原区的补给。对冲洪积作用形成的山前戈壁带,要重点抓“两头”,一头是抓前山带与戈壁带的接触关系,一头抓冲洪积扇前缘地下水溢出带的调查研究“要注意调查山区河流流经戈壁带的渗漏量。要结合勘探工作查明戈壁带的潜水位、水力坡度与地下径流量。应注意查明由于隐伏断层构成的地下“台阶”形成的地下跌水。对剥蚀堆积作用形成的戈壁带,重点了解下伏基岩的储水条件。要特别注意地植物、尤其是喜水植物的分布。对细土平原带应注意调查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转化关系,潜水水化学分带与土壤盐渍化的关系,以及承压含水层的富水性与开采条件。沙漠带除应查明沙丘内淡水透镜体的分布规律外,要重点查明沙丘覆盖下冲、湖积层内的淡自流水与古河道带内或近代河道两侧淡水含水层的分布。

33、黄土地区要注意黄土地层及其成因类型的划分和黄土地貌的调查研究,  并在此基础上查明黄土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黄土源区要注意调查黄土的厚度,浅部上层滞水的分布,下伏第四系含水层的埋藏条件与富水性,并了解其补给条件与排泄条件。黄土梁、峁区要重点调查支沟沟头掌形地的汇水范围与储水条件;同时要注意黄土层下各类基岩是西分布可供开采的含水层。河谷平原要重点查明阶地结构与冲积层内的潜水与承压水。在主要是苦水分布的地区。要调查苦水的形成条件与淡水透镜体的分布规律。黄土地区还要注意调查水土流失现象及其工程地质条件。

34、在基岩广泛分布的丘陵山区,应在区域地质调查的基础上,注意调查研究基岩风化裂隙带、构造破碎带中的地下水与沉积岩内的层间水。要注意调查各类岩层构造裂隙的发育规律及其与泉流量的关系。对于分布比较均匀、具有一定开采价值的强烈风化带网状裂隙含水层,要详细调查风化带的厚度及其蓄水条件。对于各类构造断裂,要用地质力学的方法,根据构造形迹进行分析,确定地下水的富集带。在沉积治分布地区,对具有开采价值的层间水,应查清其埋藏条件与补给来源。火成岩分布地区要注意岩体或岩脉在围岩接触带的储水条件。对各类不同岩层应选择典型地段,根据泉流量的统计,计算地下径流模数,以便对各类岩层的富水性作出评价。要注意搜集矿床充水条件与有关坑道排水方面的资料,并注意了解矿床开采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要注意对山区河谷平原及山间盆地内第四系潜水及承压水的调查研究。

    35、在岩溶地区要注意调查研究各类碳酸盐岩地层的岩性、构造条件与地貌条件对岩溶发育规律的关系。要研究升降运动与溶洞层分布的关系,地表水文网与岩溶水的关系:并在调查岩溶发育规律的基础上,区别岩溶地下水埋藏和赋存的不同条件,调查其有关的水文地质问题:

    1)裸露型  通过地面调查以及洞穴调查、连通试验、暗河测流等,概略查明地下河的分布、补给面积、埋深、流量及动态。  

    2)覆盖型  调查覆盖层的厚度和水文地质特性、下伏岩溶强烈发育带(富水段)的分布情况,并通过勘探试验,作出其水量、水质的初步评价。

    3)埋藏型  对埋藏在前第四系基岩下的各岩溶层,要通过地貌、构造调查,了解其厚度和埋藏深度,并结合勘探试验工作,获得其水量、水质的初步资料。 

    36、滨海地区和沿海岛屿,要调查研究海相沉积的分布、厚度与岩性,海成阶地的特点与海岸线的性质(上升的或下降的),及其与地下水埋藏条件的关系。要重点调查海水的入侵范围,咸淡水的分界而与淡水层的分布。注意搜集潮汐资料,确定高潮和低潮时期的潮汐界限及其影响范围。要注意调查沿砂岸砂砾、贝壳、珊瑚层中淡水透镜体的分布范围、厚度、水位、水量和动态变化:海下淡水泉的形成原因、补给来源、出露条件、水质水量和利用远景。                                                  

    在第四系广泛发育的滨海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地区,主要是通过水井、试坑、渠道、阶地、陡坎的实际观测和访问调查,了解第四系成因类型,海相沉积层中残留海水的分布范围及承压淡水层的埋藏条件,沼泽洼地的形成条件及其与地下水的关系等。

    在滨海沉积厚度大的中、新生代地区要注意调查深层淡水层的埋藏深度、厚度、岩性及富水性。

    在沿海城镇港口和井灌地区,要注意调查了解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而引起的海的倒灌及水质恶化问题。

    37、在冻土区要注意调查冻土的性质,初步查明多年片状冻土与岛状冻土的分布规律及其上部活动层的厚度。调查研究冻土的结构,冻土层上水、冻土层间水和冻土层下水的分布和埋藏条件及其彼此间的水力联系。注意调查由冻土层下水或其它承压水出露所形成的泉,以及可能与此有关的冰椎、隆丘和冰水岩盘等物理地质现象,研究其形成条件以及对工程建筑物的影响。                                   

    38、对于水质的调查,要研究水化学的水平分带与垂直分带的规律。查明水质的变化与地貌、含水层岩性、埋藏条件和径流条件的关系。在咸水分布地区,要查明咸水层与淡水层的分界面,确定咸水层的厚度和淡水层的顶板深度;在浅部为淡水,深部埋藏咸水的地区(如四川盆地),要查明咸水层的顶板深度。在农业地区或牧区,要注意调查适应当地情况的水质标准。在土壤盐演化地区,要注意调查潜水水质与土壤盐渍化生成的关系。在有克山病、克汀病、湖口病、大骨节病、甲状腺肿大等地方形分布的地区要调查当地水质与地方病生成的关系。对具有工业价值的盐卤水,要注意搜集有关的资料。在油田分布区应适当进行油田水的调查。在有肥水分布的地区,应进行潜水含氮量的测定。要注意地下水某些有害离子的分布,例如东北平原及长江中游地区,地下水铁离子量较高,广东、辽宁、内蒙等有些地区含氟离子较高,应初步查明这类离子的含量、分布范围和危害情况。

    39、野外工作要注意进行地下水污染现象的调查研究。初步了解地下水的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与污染途径。在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的耕作区,要注意调查化肥、农药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及其防护措施;在城市附近要注意调查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及其防护措施;矿区附近要注意矿坑水对地下水的污染;油田地区要注意油井对地下水的污染。要做好调查访问,了解水质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污染地区要适当增加采取水样的个数,并进行酚、氰、砷、汞、铅、有机磷等微量元素与有害物质的分析。

    40、在野外测绘时,对发现的矿泉(冷泉或热泉),应利用一定时间进行专门调查。要了解矿泉附近的地质构造条件(特别是构造断裂的产状与性质),泉的出露条件,泉群的分布情况,有无矿泥或泉华沉积,各个泉眼的水温、水质和流量,并利用罗盘绘制概略的大比例尺图件。所有水样应进行全分析,包括氟、溴、碘、锶等微量元素。如果具备条件,应测定氡的含量,采取气样进行气体分析和进行土层内的地温测量。要详细了解矿泉的利用历史,目前开发利用的情况,矿泉的动态,医疗疗效和在工农业上的利用效果。

    41、野外测绘工作中,应适当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水点,进行动态观测。某些重要的泉和矿泉、有典型意义的井灌区、需要进行调节储量计算的地区等,在交通条件许可时,应布置为期一年的观测工作。观测次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采取一月一次、两月一次或一季一次。在交通条件不便的地区可委托当地群众进行观测工作。有些普查勘探孔,可根据需要保留作为长期观测孔。

    42、程地质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各类岩石的工程地质特征,平原区淤泥、流沙层以及沼泽等分布,搜集有关部门的各类岩石强度的试验资料与厂矿建筑的地基资料;

    2  滑坡、崩塌、流石流泥、岩溶塌陷、黄土湿陷等物理地质现象或工程地质现象;

    3  能修建的铁路、公路新线、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的区域工程地质条件进行调查,并调查研究现有水利工程以及其它各类工程建设所发生的工程地质病害;

    4  黄土及红土地区水土流失的调查研究;

    5  地震调查;

    6  边防地区国防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

    43、野外测绘期间,应认真贯彻“三边一及时”(边测绘、边整理资料、边综合研究及时提交报告)的工作方法。每天野外工作结束后,都应保留一定时间,做好野外各项原始资料的编录和整理,主要包括野外记录的整理,修正野外草图,整理试验成果编制剖面,素描加工,整理坑槽探资料或民井、机井资料清理和登记各种标本与水样,等等。每半月或一个工作阶段,应利用一两天时间,对外原始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整理研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这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研究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四、勘探、试验工作

    44、探、试验工作是揭露含水层、组,进一步查明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手段。勘探工作主要是钻探、物探、槽井探;试验工作主要是抽水试验、流速流向测定、岩溶联通试验、暗河测流试验以及水质分析、土样岩样的鉴定等。

    45、凡适宜物探的地区,应当进行物探工作,以节省钻探工作量。一般采用地面电法(包括电测剖面及电测深),来帮助查明含水层的分布及其埋藏条件,如查明古河道带及地下暗河的分布、咸淡水的分界面等。泥浆钻孔或岩心采取率较低的钻孔,可采用测井法来确定含水层位置。此外,可利用充电法测定地下水的天然流向,利用自然电场测定流向及抽水影响半径等。沙漠、荒漠地区、可配合航空物探及红外线摄影等方法。

    46、钻探工作应在地面测绘的基础上,根据地质、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物探资队合理布置勘探线或勘探网;每个钻孔或每条勘探线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一般情况下,勘探线的间距在平原地区约为15—30公里,平均间距约为20公里左右,孔距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决定。对于重要的河谷平原或山间盆地,虽然宽度不大,但上下游仍应布置一定的控制剖面。基岩山区主要在有比较稳定的层间水分布地区、红层地区、大面积分布的含水风化带地区,以及大型断裂中的地下水富集带,布置必要的勘探剖面。要根据不同的地质、地形等条件合理选择钻机类型。探采结合孔的定点,既要考虑勘探网的需要,又要考虑生产部门的要求;在钻孔结构上,也要按成井的需要进行设计。

    47、水文地质钻探和试验工作的月的,是要查明含水层的数目、厚度、岩性、埋藏深度,分布情况,地下水的水位、水温、水质、水量,以及各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钻孔深度以揭穿主要含水层为原则,平原地区应揭穿第四纪覆盖层,打至基岩;在第四系厚度很大的情况下,一般孔深控制到200米,必要时可布置少量大于200米的控制深孔;咸水池区应揭露至淡水层为止。主要含水层埋藏较深的地区,不受以上限制。

    48、水文地质钻探原则上应使用清水套管钻进,或采用自然造浆作为保护孔壁的方法(水压钻进),以取得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自然造浆循环液粘度不得超过20秒。在严重缺乏管材的情况下采取泥浆钻进时,其粘度应严格加以控制,同时必须采取抽洗措施,消除泥浆对含水层封闭的影响。洗孔时间应以洗净返出清水为止。

    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机类型、钻孔性质、地层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和具体要求确定。一般情况下,终孔口径在第四系中应不小于150毫米,基岩中应不小于110毫米,探采结合孔应不小于250毫米。扩孔一般直径用回转钻机为400毫米,机械冲击钻机为300—450毫米。滤水管的口径、孔隙率、安装位置、设计长度与包扎方法等,都应符合规定要求。对探采结合孔要严格按成井工艺,做好下管、填砾、止水、洗井等各道工序以保证成井质量。

    49、岩心钻的岩心采取率,粘性土和完整的基岩平均应达到70%以上(每层不少于60%),砂性土或破碎岩层平均应达到40%以上(每层不少于30%)。冲击钻以四分法留取样品,其数量应满足试验、鉴定的需要;取样间隔一般2米,岩样变化不大时,取样间隔可放宽到3—5米,但每层都必须有样品控制。取出的岩心、岩样应随时进行鉴定,描述地层岩性和裂隙变化,进行登录和编制水文地质柱状图,图上还应表示钻孔结构、取样和止水情况。钻孔岩心应按规定编号,装入岩心箱加以保管。钻孔完孔并经验收以后,除特殊原因需要全部保留省心者外,一般可分层选样进行保管,直至某一图幅或某一地区的普查任务全部完成后,再行统一处理。

    50、在钻进过程中,所有钻孔必须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测定地下水位.水温、冲洗液的消耗量:记录岩心采取率、钻进速度及钻进情况(如钻具陷落、壁坍塌、涌砂、气体逸出等),并编制各种相应的曲线图。在第四系中钻进时,冲洗液消耗量可采取目估法,简单划分为以下四级:(1)消耗量25%;(2)消耗量50%;(3)消耗量75%;(4)全部消耗。如果准备进行分层抽水,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简易观测项目。采用泥浆钻进时,经大队同意亦可减少观测项目,或不进行简易观测,但必须注意记录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51、除专门了解地质情况的地质孔以外,所有水文地质孔,在完孔后均应进行抽水试验。其主要目的是为查明钻孔涌水量,以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作为计算地下水储量的依据。为了取得分层的水文地质资料,对于多层含水层或咸、淡水互层,应做好止水工作,以便进行分层、分组抽水。抽水试验应注意下列事项:

    1)根据水位、水量和孔径,合理选择抽水设备;

    2)抽水前必须洗清钻孔,三角堰箱要放得水平周正;

    3)检查好分层止水的效果;

    4)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抽出的水重新渗入含水层;

    5)对邻近的水井、钻孔或泉进行观测。

    52、控制性勘探孔一般进行两至三次降深的抽水,对实际意义不大的含水层可只进行一次最大降深的单孔抽水。降深值根据水位、顶板深度或含水层厚度而定,最低限度应不小于l—3米。要注意由于水跃值所造成的误差。抽水动水位稳定后的延续时间,应根据含水层的补给条件与径流条件而定,一般不少于4—8小时。对自流水可进行涌水试验。抽水过程中应按规定编制水位、流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图及水位恢复曲线图。在抽水稳定或试验结束时,应采取水样进行分析。

    53、野外工作期间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机井进行简易抽水。在缺乏机井的情况下,可选择民井进行简易抽水。事先应测量井的剖面或访问了解水井的概略地质情况,必要时可在水井近旁打一个浅孔,以便作出地质柱状剖面。简易抽水机井可以利用井上原有的水泵进行,民井用人力提水或用解放式水车进行。简易抽水只作一次水位下降,一般保持动水位稳定2—4小时。要详细观测水位、水量、水温,测量井深及观测恢复水位,选取水样,编制抽水试验图表。

    54、钻孔完工后,应在规定日期内提交钻孔资料,包括水文地质柱状剖面图,各种简易观测曲线(岩心采取率、钻进效率、冲洗液消耗量、水位、泥浆粘度等变化曲线)、岩心描述记录、颗粒分析及水质分析成果、油水试验成果、各种记录表格(包括原始资料),并编制成综合图表和简要的文字报告,说明任务完成情况。

    55、钻孔完工后(包括各项试验工作),应由分队或大队组织验收,检查钻孔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提出评价。根据钻孔质量的优劣,可划分以下三级:(1)优良;(2)合格;(3)不合格。

    凡完全或基本达到本节内各项规定的钻孔,可列为优良孔。凡基本达到以下要求的钻孔。定为合格孔:

    1  岩心采取率基本达到要求,含水层与非含水层的岩性、层位基本查明,咸水层和淡水层的分界面划分清楚;

    2  按规定取得了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资料,测定了地下水位,采取了水样;

    3  按规定进行了抽水试验,并基本取得了符合质量的涌水量资料。

    凡未满足上述要求的钻孔,均为质量不合格的钻孔;不合格孔可根据取得资料的多少,定为半废孔和废孔。

五、报告书的编写与审批

     56、野外工作将近结束或全部结束后,在报告开始编写前,应由大队组织三结合的验收小组,验收野外资料,主要包括野外绘制的各类原始底图,野外记录簿,各种勘探资料与试验资料,各类记录表格、卡片以及标本、岩心等。验收工作应报请上级领导机构派人参加,并选择典型地段到现场进行核查。野外资料验收后,验收小组应对野外资料的质量作出评价。如果有的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

    57、编写报告前,必须对所有实际材料(包括测绘资料、勘探试验资料和搜集到的群众资料),进行详细的综合整理,并参考前人的工作成果和有关文献,加以分析研究。使分散的资料组织成为系统的、统一的完整资料。报告应该力求简明扼要,文字通顺,条理分明,论据充足结论明确。除了定性的分析以外,必须有定量的分析。凡能采用图表表达者,尽量采用图表形式。凡各种重要的地质、地貌现象或水文地质现象,如典型的地层剖面、断层、阶地、岩溶现象、泉的出露情况等,均应尽量采用各种插图(包括剖面图、小平面图、素插图及照片等)加以表明,以减少文字叙述。

    58、在资料综合整理阶段,要通过储量计算,分区对图幅范围内的地下水资源及其利用条件与开发远景作出评价。区域性地下水资源评价,一般可采取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水均衡法  分析各均衡区地下水补给、排泄等主要均衡要素,列出适合于本区的水均衡方程式,估算区域地下水天然资源。补给方面应着重考虑降水垂直渗入、河流渗入与侧向补给等要素。

    2)相关分析法  利用多年的降水量资料与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外推相应的地下水调节补给量或地下径流量。岩溶地区可利用多年降水量、补给面积与暗河流量的相关分析,推算测区各暗河系的枯水流量、平水流量、洪峰流量及年总径流量。

    3)河通水文图分析法  分区分析河流水文图上排泄入河流的地下径流,利用水文站多年观测的平水期流量,计算控制范围内的多年平均地下径流模数。山区可选择典型地段,进行主要沟谷的泉流量统计(旱季可测溪沟地表径流量),根据汇水面积计算地下径流模数。

    4)比拟法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和典型地区开采地下水或矿区排水的资料,并考虑气象水文因素,对区域内水文地质条件相似的地区,分区用比拟法估算开采储量。

    5)其它方法  河谷地区或山前平原一般可通过勘探剖面用水动力学法计算动储量(地下径流量)。主要受降水补给的地区可利用动态资料计算调节储量或降水渗入量。干旱地区河流通过戈壁平原时,大部渗失,部分从溢出带成泉群流出,应根据水文资料计算河流渗入量并统计溢出带的泉流量,作为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的主要依据。在已形成区域下降漏斗的开采区,也可采用漏斗法计算。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同时要根据地下水、地表水综合利用的原则,对这一地区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综合评价。

59、报告内容除应阐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外,必须密切联系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地区国民经济建设长远规划与近期工农业建设的有关问题,从水文地质角度,对发展农业、工业布局,城镇供水、水利建设、国防建设以及新线选线等,提出具体意见,并对本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前景,作出初步评价。报告的章节可参考各有关规程,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分为以下各章:一、序言(目的任务,地区研究程度,国民经济概况,工作经过,……);二、地质、地貌条件;三、区域水文地质:四、地下水资源评价;五、专题论述(具体内容根据每个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定);六、工程地质条件;七、结论。

60、提交的图件以综合水文地质图(包括水文地质剖面图)为主。编图方法详见《综合水文地质图编图方法与图例(试行)》。其它有关图件,除实际材料图以外,如地貌、第四纪地质图潜水埋藏深度图,水质图,应根据每个地区的具体需要确定取舍,地下水开采条件图、水文地质立体剖面图、工程地质图等,必要时可编制成较小比例尺的镶图附于综合水文地质图内。

在编制水文地制图件之前,必须充分研究这一地区的地质条件与地貌条件,分析这一地区影响水文地质条件的各项主要因素。要详细分析研究井、泉调查资料,钻孔资料抽水试验资料、水质分析资料以及群众打井资料,编制控制性分析剖面,以便帮助确定含层(组)和富水性的界线,作为编图依据。

综合水文地质图完稿后应达到出版要求。出版时应另附说明书。

61、报告书及有关图件完稿后,先由大队组织工人、技术人员与领导干部三结合的专门小组,进行审查。经大队初审认可后,由省、市、自治区地质局主持,邀请上级机关、有关水文地质队、地质队、科研院校等单位,组成三结合的验收领导小组(或委员会),根据国家任务,图幅设计和规范要求,对报告及图幅的主要原始资料和最终成果,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议。地质矿产部直属队伍提交的报告,其审批办法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验收时着重审查以下方面:

1)各项实际资料的综合整理程度;

2)各项工作有未达到规范规定的精度要求与设计要求;

3)图式、图例是否符合规定,各类界线是否准确,综合取舍是否合理,  内容是否能反映本地区的水文地质特征;

4)报告内容有未阐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客观规律,论据是否充分,重点是否突出,结论是否明确,报告的整饰、插图附表是否清晰;

5)报告与图件以及其它实际材料是否互相符合。

验收认可后,由验收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签署验收决议书,并批准出版。经审查如发现资料不足或有其它缺点错误,应由原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如果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则退回进行补充修改后组织复审。

审查批准的报告与图件,在未出版前应先报送地质矿产部及其它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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